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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监护工程介绍

“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”是一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指导,网络游戏企业共同发起并参与实施,旨在加强家长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的监护,引导未成年人健康、绿色参与网络游戏,和谐家庭关系的社会性公益行动。

它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,一种家长实施监控的渠道,使家长纠正部分未成年子女沉迷游戏的行为成为可能。该项社会公益行动充分反映了中国网络游戏行业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对未成年玩家合法权益的关注及对用实际行动营造和谐社会的愿望。


未成年人健康参与网络游戏提示

随着网络在青少年中的普及,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游戏已经成为普遍现象。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参与游戏,在政府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的前提下,家长也应当加强监护引导。为此,我们为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提供以下意见:

1. 主动控制游戏时间。游戏只是学习、生活的调剂,要积极参与线下的各类活动,并让父母了解自己在网络游戏中的行为和体验。

2. 不参与可能耗费较多时间的游戏设置。不玩大型角色扮演类游戏,不玩有PK类设置的游戏。在校学生每周玩游戏不超过2小时,每月在游戏中的花费不超过10元。

3. 不要将游戏当作精神寄托。尤其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压力和挫折时,应多与家人朋友交流倾诉,不要只依靠游戏来缓解压力。

4. 养成积极健康的游戏心态。克服攀比、炫耀、仇恨和报复等心理,避免形成欺凌弱小、抢劫他人等不良网络行为习惯。

5.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。包括个人家庭、朋友身份信息,家庭、学校、单位地址,电话号码等,防范网络陷阱和网络犯罪。


申请条件

申请人需为法定或指定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;

被监护人的年龄应小于18周岁,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;

申请人应为中国大陆公民,不含港、澳、台人士。


申请需提交资料

1. 网络游戏未成年人用户家长监控服务申请书、授权书并手工签字(需下载,填写并打印,签字);

2. 监护人信息表(包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);

3. 被监护人信息表(包含被监护人所玩游戏相关信息及身份证明复印件);

4. 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(户口簿或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);